VIS设计,会徽设计

2023-02-19

沈阳LOGO设计-创建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

创建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
实施方案
 一、背景
今年6月,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下称三省一区)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 加强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开启了三省一区携手共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征程。我校拟依托“三省一区”开放办学项目,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
二、具体措施
    (一)确定联盟组成院校。
    1.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国医科大学。
2.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三省一区知名大学:世界知名大学、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中国一流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
3.常务理事单位(三省一区医科院校)
辽宁省:锦州医科大学、沈阳医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大连大学、何氏医学院;
吉林省:延边大学、吉林医药学院、长春中医药大学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牡丹江医学院、佳木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内蒙古民族大学
4.理事单位(三省一区其他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
    (二)组建联盟并筹备联盟成立大会
    中国医科大学向拟参加“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的院校及单位发送正式邀请函,组建联盟并筹备召开“三省一区”新医科联盟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
    (三)起草“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章程;设计联盟会徽。
    (四)“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成立大会正式召开。会上将通过联盟章程、签署协议,正式成立联盟机构。
(五)筹备和召开第一届“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高峰论坛。
(六)联盟的发展与壮大。
    联盟成立后,陆续吸纳三省一区的各类可以与医学学科相融合专业的大学加入的同时,鼓励各成员大学在本省发展壮大联盟成员,联盟逐步壮大。
三、联盟拟开展的业务
立足“三省一区”开放办学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新医科”建设,促进医学教育的发展、改革和创新,凝聚智慧,创新共建,通过优质资源共享,打造中国特色的“新医科”教育新体系。
(一)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医学教育改革子联盟
旨在以“三省一区”高校高质量教学改革项目为依托,最大程度汇集优质资源,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努力构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汇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医学教育人才,取得一批标志性教学改革成果,打造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创新性的医学教学合作平台。联合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区域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
(二)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课程资源建设子联盟
旨在以“三省一区”同类高水平院校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为引领,组建省际、校际教学合作组织,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一流课程,开发精品课程、案例、教材等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三)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教育技术建设子联盟
旨在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共享平台,探索虚拟教研室运行机制,协同建设虚拟仿真共享平台、精品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跨校修读平台等,为“三省一区”学生联合培养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
(四)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临床实践教学子联盟
    旨在“三省一区”范围内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合力,共同交流临床实践教育工作经验,通过联盟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立足医学教育、聚焦临床实践,从教学标准制定、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提高临床实践教学水平,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五)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教师教学发展子联盟
旨在通过协同创新、统筹协调、借鉴学习,推动“三省一区”教师教育发展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健全教师教学发展体系,开放自主、协同共享,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要;强化培训、研究、服务、交流平台和资源建设;大力提升教师教学核心能力、推广现代教育理念、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激励机制、营造先进教学文化、服务区域教师发展。
(六)在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建设过程中,根据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合作情况,积极推进成熟的合作成果,不断发展新的子联盟。
 
附件:东北 “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章程(草案)
                                      教务处
                                   2021年9月20日
附件
东北 “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该联盟是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大学自发组织。名称为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简称“‘三省一区’新医科联盟”。
第二条 该联盟常设管理机构的所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医科大学,地址:110122,中国,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第三条 该联盟是一个非商业性组织,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第四条 该联盟旨在通过建立新医科教育联盟,加强学科交叉融合,积极推进医学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开展“医工交叉”、“医理交叉”、“医文交叉”等学科支撑的医学教育新模式,提高医学教育水平,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该联盟在基于尊重主权独立、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活动;该联盟的活动,权利和义务符合该章程。
第二章 任务
第六条 同“三省一区”的高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建立并发展友好合作关系,积极拓展校际交流渠道,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医学交叉教育学科的交流与合作。
第七条 联盟成员之间开放办学、加强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行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国际交流、协同创新。
第八条 举办学术研讨会,鼓励联盟成员科研专家共同申报合作科研项目,共同提高科研水平。
第九条 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医学教育改革子联盟:旨在以“三省一区”高校高质量教学改革项目为依托,最大程度汇集优质资源,开展广泛深入合作,努力构建协同发展长效机制,汇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医学教育人才,取得一批标志性教学改革成果,打造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创新性的医学教学合作平台。联合促进医学教育更好地服务于区域人民群众提高健康水平的需求。
第十条 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课程资源建设子联盟:以“三省一区”同类高水平院校的一流专业、一流课程为引领,组建省际、校际教学合作组织,加强精品教学资源省际平台建设,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一流课程,协同建设虚拟教研室、开发精品课程、案例、教材等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全面推动校内教学模式的创新改革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十一条 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教育技术建设子联盟:旨在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数字化、智慧化共享平台,探索虚拟教研室运行机制,协同建设虚拟仿真共享平台、精品教学资源共享平台、跨校修读平台等,为“三省一区”学生联合培养提供智慧化解决方案。
第十二条 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临床实践教学子联盟:旨在“三省一区”范围内形成临床医学教育合力,共同交流临床实践教育工作经验,通过联盟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立足医学教育、聚焦临床实践,从教学标准制定、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创新等方面提高临床实践教学水平,提升医学人才培养质量。
第十三条 成立东北“三省一区”新医科教育联盟——教师教学发展子联盟:旨在通过协同创新、统筹协调、借鉴学习,推动“三省一区”教师教育发展与教学质量的提高,健全教师教学发展体系,开放自主、协同共享,满足教师个性化、专业化发展需要;强化培训、研究、服务、交流平台和资源建设;大力提升教师教学核心能力、推广现代教育理念、探究科学的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激励机制、营造先进教学文化、服务区域教师发展。
第三章 联盟成员的权利
第十四条 联盟各成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十五条 优先参加本联盟举办的国内外活动。
第十六条 获得本联盟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第十七条 对本联盟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实施监督。
第十八条 联盟各成员单位享有入会自愿和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四章 联盟成员的义务
第十九条 遵守本联盟章程,执行本联盟决议。
第二十条 关心和支持联盟工作,积极参加本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一条 及时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所需的有关信息、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第二十二条 自觉维护本联盟的声誉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 机构
第二十三条本联盟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决定联盟的重大事务,每届任期三年。
第二十四条本联盟邀请政府官员、知名人士、学者、企业家等组成联盟顾问团。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由联盟的各成员大学、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组成。
第二十六条 理事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二十七条 第一届理事会主席由联盟发起人、中国医科大学校长担任。
第二十八条 理事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联盟理事会选举产生,秘书长、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联盟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联盟秘书处:秘书处设在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联盟的日常事务。
第六章 会徽
第三十条 本联盟会徽由中国医科大学负责设计。(会徽待设计后加入内涵描述)
第三十一条 会徽可在办公地点、活动场所、会议会场悬挂,在出版物和纪念品上印刷,也可以制成徽章佩戴。
第七章 经费
第三十二条 本联盟经费来源:
(一)社会各界捐助;
(二)本联盟举办活动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经全体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联盟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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